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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14-05-21 来源: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有关市州招考办、招生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201437号)等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提高五年制高职招生生源质量,减轻考生学业负担,我省从2014年开始,艺体类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文化考试,考生需参加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考生的中考成绩作为五年制高职录取的依据,专业考试仍由各招生院校组织进行。

一、报名工作要求

考生应按所在市州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市州招考办应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业,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按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基础信息、中考成绩信息等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在接收考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时,应检查考生的中考《准考证》并督促考生参加中考。

二、划线办法

因各市州中考科目及其总分(满分)值不尽相同,为规范管理,方便操作,规范分数段统计,便于排序录取,我省统一将报考艺体类五年制高职考生的中考总分(满分)设定为900分,总分(满分)不是900分的市州,按900分对考生的中考成绩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为:考生总分乘以900再除以本市州总分(满分),折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五年制艺体文化考试成绩。全省将统一折算后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划线依据。

我院将根据全省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总数以及折算后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段统计表,拟订艺体类五年制高职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方案(全省只划一条线),报省招考委审批后执行。其中,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时装表演、戏曲表演三类专业五年制高职录取将以此文化成绩控制分数乘以0.85作为上述三类专业录取的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体现适当照顾。

三、录取流程

招生院校应于75日前将报考本院校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名单(含文化考试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二处。我院根据此名单库提取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含照顾加分),根据省招考委确定的艺体类五年制高职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设置考生文化上线标志返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在文化上线的考生中,根据政策规定和录取规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