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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26-03-14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实施教育提质工程,推进学校体育艺术特色优质发展,根据广元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经自主申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招收艺体特长生。

学校应具有鲜明的艺术体育教育特色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全员化、常态化开展学校体育竞赛活动近三年内(2023-2025年)未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活动和体育赛事,不得招收艺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实行“基础名额+奖励名额”方式,并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额统筹,每所招生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个教学班(55人)。艺体特色发展突出的学校,需增加招生计划,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但不超过2个教学班(110人)。

(一)招生计划测算办法。基础名额为当年招生总计划5%,奖励名额按比例重点向体育艺术特色发展布点学校、高考体育艺术类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参加国家省市级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倾斜。奖励名额计算办法如下。

1.体育艺术特色示范学校国家级增加5个、省级增加3个、市级增加2个(同类型特色学校按最高级计算)。

2.省级青少年优秀运动队共建学校、青少年后备人才共建学校增加3个。

3.上一年度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艺术赛事团体获得第一名增加5个,第二名、第三名增加3个,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增加2个,个人获得第一名增加3个,第二名增加2个,第三名增加1个。获奖成绩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4.上一年度学生参加市级党委政府、教育、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艺术赛事团体获得第一名增加3个,第二名增加2个,第三名增加1个,个人获得前三名增加1个。获奖成绩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5.上一年度高考艺体本科录取每2人增加1个。

(二)招生计划核定流程。具备招生条件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测算办法,提出书面申请,于326日前将经县区教育(教科)局审核的《广元市普通高中招收艺体特长生申报表》(附件1)、招生计划测算明细及奖励名额相关佐证材料报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报送资料对学校招生计划逐一核定,未提供测算明细及相关佐证资料的一律按基础名额进行核定。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考试条件且在初中阶段参加校、县、市级及以上艺术、体育类比赛取得优秀成绩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

(一)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获得一等奖的;

2.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

3.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获得等级奖(含优秀奖)的;

4.参加四川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

5.获得国家专业考级委员会认定的八级以上的特长考级证书的。

(二)体育特长生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学校举办的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1名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

2.参加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前3名“优秀运动员”称号或通报表扬的;

3.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和集体项目名次优秀运动员”称号或通报表扬的。

四、报名流程

(一)填报资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写《广元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获奖、特长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拟报考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以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或相关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招生学校负责对申报艺体特长生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须公示并及时反馈考生及家长。

五、专业测试

(一)测试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学校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内容、项目及分值(总分为100分)、注意事项由招生学校在《招生简章》予以明确并提前告知考生及家长。

(二)测试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原则上由县区教育(教科)局统一组织,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市直属学校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各招生学校须于测试前一周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三)测试要求。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选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人员成立招考小组,做好测试期间的考生检录、项目测试、安全保障及医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四)成绩公示。招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考试结束后三日内通过官网、官微等公开渠道公示考生成绩及合格名单,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考学校、专业测试成绩等。专业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艺体特长生志愿填报环节。

(五)成绩报送。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相关学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汇总、审核后的《广元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附件3)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供市教育考试院录取使用。未按时报送、报送资料不完善、报送信息不准确的一律不予录取。

六、学业水平考试

艺体特长生须参加全市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招生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提前确定艺体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低录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50分),并在《招生简章》或相关公告中予以明确,于326日前与招生计划一并上报。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广元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志愿填报相关要求,在提前批次(艺/体特长生志愿批次)填报拟报考学校志愿(限填报1个志愿)。学校应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并核实学生志愿填报情况,避免因志愿填报错误影响录取。如未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二)录取办法。艺体特长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遵照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要求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类(体育、艺术)录取。个别专业特长特别突出的,由招生学校在录取前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评估认定后,可直接录取到相关学校就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教科)局要切实加强对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计划。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艺体特长生计划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和扩大招生范围。未完成的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调剂到该招生学校其他批次录取。

(三)规范招生行为。申请艺体特长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凡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开展测试工作的招生学校,市教育局将视情节削减其当年艺体生特长生招生计划直至取消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加强培养管理。各招生学校要详细、规范制定体育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完善培养机制,加大后续培养力度,建立个人成长档案,为艺体特长学生搭建多元化发展平台。要通过签订管理协议等方式督促学生既要完成文化学习任务,也要积极参加各级体育艺术赛事活动,对拒不参加市、县、校赛事活动的学生,学校可视情况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要充分发挥艺体特长生的专业特长,大力发展本校特色项目,打造体育艺术特色品牌,推动本地本校体育艺术特色发展。

(五)强化安全保障。招生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专业医务人员做好测试当天医疗保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身体健康。